行政复议机构的裁决一般情况下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执行。如果被告不服裁决,提起诉讼的期限是15日。如果被告不履行裁决,申请执行的期限是3个月。如果被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履行裁决,申请执行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,但通常不会超过1年。
如果行政复议机构的裁决未能及时执行,可以考虑以下方式来推动执行:
- 向上级行政机关或监督部门投诉,要求干预并督促执行;
- 寻求法律援助,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;
- 发起舆论监督,通过媒体曝光相关情况,增加舆论压力;
- 聘请律师代理,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。
如果行政复议机构的裁决涉及到具体案例,可以结合案例分析来说明裁决执行的具体情况和解决方法,增加实践性和可信度。